商人免費發放優惠券既本意係為左吸引更多既顧客,但如果優惠券唔可以正常使用,好有可能會導致消費糾紛既發生。近日,市民王先生就因為優惠券上既印章唔清楚而被商人拒用,最終係投訴後獲賠2張優惠券。近日幫客戶Facebook推廣,王先生跟朋友前往九龍城某商場既1間快餐店用餐,食一餐用左30蚊,埋單時王先生出示左該店既優惠券,收銀員就告知王先生該券唔用得,並係現場將其沒收,要求王先生用現金埋單。王先生認為優惠券冇過期,亦冇違反相應既禁止使用條款,係應該用得。但收銀員解釋話,因為該優惠券上既紅色印章唔清楚,未能證明係該店所發。王先生唔接受咁樣既解釋,於是打左投訴電話。九龍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到現場之後睇到,該優惠券印章部分確實係好模糊,睇唔清裝修公司名稱。髮型屋店長話,因為之前既印章被偷,所以佢地認為王先生既優惠券可能係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得既。經過協調後,商人意識到係由於自己既失誤為消費者造成左麻煩,最終商人贈送給王先生2張優惠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