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金劵陷阱
2014-07-09
端午節期間,住九龍區的何先生在1間餐廳享用超值商務套餐,付款時使用現金劵,卻被商家以不能同時享受雙重優惠為理由,要他按原價結算才能使用。商報記者走訪市場調查發現,公眾假期不能使用現金劵、特殊商品和服務要另付費、消費金額設門檻等“陷阱”,讓看似優惠的現金劵,得來容易使用難。 “我們在點菜時提前問過服務員是否可用現金劵,服務員說可以用,結果收費時卻稱要使用現金劵就得按原價付錢。”住九龍區的何先生說,近日,他和朋友13人在九龍某餐廳吃午飯,點了超值商務套餐A餐,價格為135元,還另送生果拼盤。何先生手上剛好有100元現金劵,相當於只需付30多元現金。可到結賬時,服務員卻稱,商務套餐本就實行了優惠價,再使用現金劵就等於享受了雙重優惠,這和“行規”不符。若要使用現金劵,就不能按135元結算,而要按照該套餐的原價172元結算。 “本想憑現金劵的優惠去消費,但沒想到吃了'閉門羹'。”市民陳小姐稱,九龍1間中餐廳滿100元就送50元現金劵,她覺得很划算,就在這裡請客吃飯,一共消費了1000元,得到了500元現金劵。但當她週末拿著現金劵再到這家中餐廳消費時,那500元的現金劵卻不能用了。商家告知,現金劵不能在週末使用。陳小姐告訴記者,她仔細閱讀過現金劵,上面卻未明確註明使用現金劵的條件和時間。 “明明我團購的火鍋餐券可以供8人使用,為啥2個人吃就不行?”市民李先生稱,前2天他在某團購網站上團購了1張某火鍋店的8人餐劵,他按期去消費,店主卻說現金劵必須要7人以上才能使用,而現在只有他和朋友2人,不能使用團購現金劵,而必須另外單獨付費。 “團購網站上又沒標明使用人數的限制條件,店主明顯就是嫌我們人少,又佔了位置。”李先生認為,商家做法很不合理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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