戲院現金券使用受限制卻沒有清楚說明
2016-11-23
市民陳女士在論壇反映,在某戲院使用現金劵卻被告知有限制,而現金劵上卻並未清楚地寫明,這讓她感到十分憤怒。陳女士告訴記者,自己年前在某戲院充500元電影卡送了一些電影現金劵,每張價值20元。上面寫的有一些規則:本券為優惠券只限兌換電影使用;本券兌換電影票需按電影原價兌換使用;本券只限在有效期內使用(法定公眾假期及特殊節日不可使用),過期作廢;本券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。2月28日,眼看手上1堆票就要過期了,陳女士趕著去戲院使用。當日是星期五,不是公眾假期不是週末,買正價3D電影80元1張。當時陳女士買了2張,手上正好還有7張現金劵,按理說可以抵扣140元,也就是再給20元現金就可以了。但工作人員告訴陳女士,按要求只能使用4張。陳女士追問之下,對方解釋說“這張券不能與其他優惠一起使用”。陳女士無奈只好再付80元一共購買了2張電影票。“我的確正價買了張票,現金劵的規定並無錯,那有什麼特別優惠呢?”陳女士感覺很疑惑。她希望戲院優惠券使用範圍可以統一,不要模糊不清。記者隨即聯繫了這間戲院。針對這種情況,相關負責人解釋說,戲院內部有規定,3D電影現金劵1次最多只能使用4張。對此,消費者委員會表示,戲院的做法有損消費者的知情權,所謂的內部規定並不合理。戲院應當把具體的規定完整地告知消費者,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。陳女士可以憑有效證據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訴或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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